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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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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物业之家   发布者:admin
热度6票  浏览20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9月20日 15:38

  物业服务有物业条例、地方物业规定、地方物业章程,有维修资金的管理、有业委会的规定、有对物业企业的规定,但是规定再多、章程再细,那也脱离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目前的物业服务仅仅存在于形式上的对物业的管理。

   物业管理也好,物业服务也罢。物业公司也好、物业企业也罢,只是针对不同的对象改变了不同的叫法,那也只是形式上的改变,更是改变不了物业企业对所企业内部工作内容的改变。不管是物业企业是以业主为工作内容对象也好,还是直接以物业房屋管理内容也好,都改变不了物业企业的工作实质。

   根据目前的各种称呼,无外于是在做物业形式上的服务。从物业公司到物业企业、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从保安到秩序维护员、从维修基金到维修资金,不论是哪个称呼的改变,都没有涉及到物业工作内容。比如在保安方面,纵然有军队式管理,但是基看到的假象只是那些保安员的身姿而己,真正的队伍式管理绝不在于这种外在的假象。纵然还有停车规定、收费规定等等,但是真正的保安停车规定的实质内容是要求保安第一时间出现在车辆移动的地方。可是目前放眼所有的物业企业,有几个是做到了呢?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方面。在保洁方面,都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来操作,可是试问保洁的检查是由谁来负责?不同的部门检查,就会多出不同的考核标准,又试问怎么按合同来操作?

   在保修方面,更是物业一家作主,很多时候都是在糊弄业主,除了即时维修的、需要大中修能够获得利益的外,常规服务更是让业主糊里糊涂。

   综上,物业的形式服务己经成为目前物业良性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关键在各个部门的专业性得到质疑,责任感的缺失更物业发展雪上添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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