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市国土局局长高国忠作了《关于制订合肥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标准的报告》(以下简称“标准”),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高国忠透露说,制订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供应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具体的规定是: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为80万元/亩。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含政务文化新区)、包河区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00万元/亩。瑶海工业区、庐阳工业区、蜀山新产业园区、包河工业区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为80万元/亩。滨湖新区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20万元/亩。
据了解,该标准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年后由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取得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将对该标准进行审议,有望在下午的表决中通过。(物业服务网 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