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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之四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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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迈点网   发布者:admin
热度24票  浏览24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8月30日 13:55

  旅游法草案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社会关注。这意味着,今后我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有望实现有法可依,旅游市场乱象有望得到改善。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突飞猛进,然而,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景区门票乱涨价等问题层出不穷,莫名其妙被拼团、游玩到某个景点就被告知要多收费、景区消费高得离谱……相信不少人都曾遭遇过这样的旅游陷阱,旅游乱象令人痛恨,更阻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笔者特地梳理旅游市场现存较突出的四大乱象,为广大游客提供出行警示,同时也让我们共同期待旅游法早日出台。

  1.“零负团费”扰乱市场秩序,是旅游业一大毒瘤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是等于或者低于成本价的团费,即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据重庆晨报2月24日报道,旅游业内人士以三亚为例,详细揭露了零负团费的本质。据介绍,在重庆,正常的三亚团价格2500元左右,包括1200元的机票,三亚当地地接团费600元,这两项加起来总共是1800元/人,这是旅行团里每个人的成本。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几百元,就是正常的出团团费,即2500元左右。

  而零负团则比这个价格低很多,1800元/人的成本价,如果还要再减,只能降低地接团这边的费用,因为机票是没法再降的。旅游社以低于1800元/人的成本价出团,则这个即为零负团,低于成本价的部分为零负团费。

  从表面看,这是一种让利消费者的行为。事实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在“负团费”运行模式下,有些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反而向组团社“买团”。为了有得赚,地接社会带着游客住偏僻宾馆、游冒牌景点、吃难吃的餐馆、去昂贵却品质低劣的商店,这些供应商都是与地接社有合作关系,他们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

  可见,“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是旅游业一大毒瘤,它不仅让游客掉入旅游陷阱,带给消费者不良旅游体验,还会使旅游相关产业如餐饮、纪念品等陷入恶性经营中,这种不正当竞争方式不仅造成行业的混乱,甚至危害了整个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强迫购物成旅游市场顽疾,仍有待根除

  强迫购物、另行付费是旅游市场的又一顽疾,至今仍难以根除。“强迫购物”现象大多是在“零负团费”下所产生的,因为旅行社在接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注定了其后必然会“节外生枝”,比如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赚取“回扣”和“人头费”等等。

  2010年6月,退役乒乓国手、65岁的陈佑铭,疑因赴港游中,被强迫购物,与导游发生争执导致猝死。同年7月,香港女导游恐吓、要挟、辱骂、怒斥,强迫游客购物的短片网上热传,在社会引起很大反响。

  2010年6月17日,香港旅游业议会为此发出最新指引,对内地赴港旅行团的行程表内容作出严格要求,规定行程表需列明香港接待旅行社名称和联络人资料,并在行程表上注明导游不准强迫购物,或强留旅客在登记店铺等。

  新华社2011年4月28日报道,根据国家旅游局最新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我国旅行社首次面临按强迫购物次数对游客进行赔偿的严格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旅行社行业优胜劣汰。

  旅行者都知道,参加旅游团免不了要被迫消费,这已经形成所谓的“潜规则”,已是不争的事实,不同的只是有的旅行社稍微收敛一些,做的比较隐秘,而有的则明目张胆。

  无论是导游个人行为也好,还是行业“潜规则”也罢,这一不良风气已经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彻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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