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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定工作日撞上周六 2月8日房价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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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1票  浏览3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月22日 17:31

  2月8日,周六,董先生与家人、朋友一行十几个人,来到新安江森林温泉度假酒店度假。这一天,恰巧是春节长假过完之后的第二个正常工作日。普通的一个周六与法定工作日“相撞”,这引发了董先生与该酒店的一场纠纷:客房房费究竟按照工作日房价结算,还是按照周末价结算?

  网站预订原价支付酒店前台却要多收720元差价

  在春节前,董先生通过大众点评网看到了新安江森林温泉度假酒店的一款特惠旅游产品,酒店标间一晚(含早餐)加上新安江玉温泉门票两张,团购价368元。董先生一行人计划2月8日前去度假,于是在网站上订了9间房,按照网站的原标价支付,总共付了3312元。

  2月8日上午,董先生一行人来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董先生被告知,由于当天是周六,在原价基础上,每间房还需另加80元。为了不影响朋友们出行的心情,董先生索性一次性现场刷卡支付了720元差价。

  退房时,董先生的爱人发现了这笔“多出来”的钱,察觉出了问题。

  “我爱人说,这一天是法定工作日,酒店怎么还加收周末差价呢?”董先生很疑惑,与几个朋友一商量,一群人和酒店之间的纠纷被“点燃”了。

  董先生表示,在大众点评网上,这个团购项目确实有备注的条款:“附加费用,周五、周六入住需在前台另付80元/间/夜。”然而,备注条款并没有说明,当双休日与法定工作日碰巧在同一天时,房费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收取。董先生一行人要求酒店退还720元差价费。

  酒店称此做法为“行规”

  杭州酒店有的按周末价收费,有的不加收

  让董先生来气的是,当他和朋友与酒店工作人员对峙时,酒店工作人员称,酒店按照普通周末收取差价的做法属“行规”。“到底是行规有效,还是法律有效?”

  董先生很恼火,他说,他在现场要求酒店开发票,并标明这720元费用是用于支付什么,可是酒店不同意开这样的发票。这让董先生更加起疑,酒店的“行规”说法是不是真的。

  听了董先生的描述,记者与新安江森林温泉度假酒店的预订部取得了联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刘小姐表示,董先生一行人虽然是通过网站购买产品,但实际是这个旅游项目归属于杭州的一家旅行社——杭州友联旅行社,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可以与旅行社沟通协商。

  对于房费加收问题,刘小姐认为,酒店前台操作没有问题,是“按照行业普通做法”操作的。

  这个“行规”说法成立吗?杭州友联旅行社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据他所知,在建德当地,大多数酒店会在法定工作日与周末冲突时,仍按照周末房价收费。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询问了杭州的个别酒店。如家快捷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周末房价比一般工作日贵40元,当法定工作日与周末在同一天时,房价按照周末价收取。同样的情况,在杭州万豪国际大酒店又是另一种收费标准。“从今年起,酒店客服收费施行统一价,不分普通工作日与双休日,因此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消协、律师:法定工作日按照普通日收费标准收费

  董先生说,一般情况下,酒店在节假日的收费标准肯定会比平时高,“随行就市”消费者也是认可的。但是,酒店先后向两批客人以“节假日”和“周末”为由加收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酒店已经在对调的节假日收取了第一批入住客人的节日房费,那么,当对调后的周末(即2月8日)为法定工作日时,商家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此时入住的客人收取周末差价。如果收了,商家就等于收了两次“高费用”。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都对董先生的意见表示赞同。“不管商家所谓的‘行规’是怎样的,国家制定了节假日的政策,商家应该依法经营。法定工作日就应该按照普通日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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